这是今天上午2020年9月7日发生的事情,一名男子因为之前和村干部有力隔阂,然后一直没得到解决,后来就萌生了报复社会了想法,现在正是创城时期,只要有一点大的动作就会被关注,所以他就用这样的方式来宣泄自己。
报复社会选择小学生来动手
一般情况下选择学生当作报复对象的,都是小时候遭受过同学的欺负,心理出现了问题,所以才选择了学生,不过这名男子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,他是因为和村干部的矛盾,选择学生是因为自己没有把握袭击成年人,中学生一般也比较气盛,所以他一个人也有风险,幼儿园的不光有门卫,而且都是家长接送,他会有很大的可能被家长重伤,最后只有小学生最适合。现场抓获 男子校门口持刀行凶致4学生受伤
孩子受伤倒地却没人去帮助
这就是之前不经意间的现象引起的,哲学家说——误判一个好人比错放一个坏人带来的影响要大得多,就是因为这样,受伤的同学还有意识,像旁人求助的时候却没有人敢去帮助,现在都是***自危,不想把任何嫌疑推向自己,更不希望男子返回来伤害自己,所以即使孩子倒地,旁人也不敢去救,虽然正当防卫法已经更改,但是大家依然不敢去帮忙。
男子被抓的一瞬间冲上去了50多人
男子最后劫持了一名女同学,被工作人员围堵在角落后,称男子不注意,工作人员作为第一梯队冲了上去,紧接着围观人群作为第二梯队也上去了,工作人员本来冲上前去是为了解救女孩并制服男子,结果最后成了解救女孩后解救男子,男子被围观的人群起而攻之!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,男子被成功拖了出来,不过已经是不省人事了。
总结关键点
遇到什么事情,都需要冷静,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,实在不行找到记者也是可以的,用报复社会的方法是不可行的,冤有头债有主,不要去伤害无辜的人,以后遇到有人遇到危险,或者求助,希望你也能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去帮忙,不要当一个冷眼的旁观者。
应该是仇某通过极端的举动来引起媒体的报道,为自己的合法权益***,同时也是属于对社会的报复,发泄心中的不满。
9月7日,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权威通告,2020年9月7日6时许,桑植县灃源镇人民路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件,接警后公安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处置,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,并将四名被害人送至医院治疗。
所幸的是没有出现死亡情况,至于犯罪嫌疑人仇某为何伤人,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四名受害人都是在上学途中的学生,犯罪嫌疑人仇某是桑植县瑞塔铺镇瑞市居委会仇家坡组人。
有记者注意到,2019年桑植县发布的一份《桑植县2015-2016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对象调整方案(第二批)》中,仇某的信息在列。
这是桑植县防御地质灾害的文件,让各个乡镇搬迁,每户补助5万元。仇某的信息是“自愿放弃”搬迁,在后面一栏的备注中,好几人的备注都是“已写自愿放弃承诺书”,而仇某和其中一人的备注是“已送达告知书”。这就不由让人联想仇某此次的持刀伤人案件和他“自愿放弃”搬迁的事情有关。
记者也因仇某自愿放弃搬迁的事询问了相关部门,到没有得到回应。所以,有很多网友都在猜测,是否是相关部门给予5万元的补助太少,而不愿意搬迁。
至于此事和仇某持刀伤人有没间接的关键,还需要警方调查。但是仇某不应该将自己的不满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,完全可以求助于媒体曝光。仇某这样的极端行为,必然也会受到法律制裁。
9月7日,湖南张家界。网友爆料,桑植县一名男子在一学校附近持刀行凶。***显示,有数名学生受伤倒在血泊中,该男子还持刀劫持了一名女生。
有网友说,第一个被捅的女生被捅了四刀,那个女生看了他几眼,然后,就被捅了。
不知道这网友说的是真是***。仅仅看了别人一眼就被打的事情在之前发生过,之前媒体也报道过,但是,那次***还不是持刀伤人,仅仅是打了起来。这次嫌疑人是随身携带刀具,而且是对多人下手。而且目标似乎就是学生。
我感觉他是有意针对学生下手,可能是在这方面受过什么***。我怀疑这男子是单身,或许之前结过婚,但是,孩子死了,或者因为孩子的事跟别人产生过矛盾,离婚的时候,也可能是因为这一点。
可能他把孩子的死归咎于校园暴力之类,对学校学生都充满了仇恨。
但是,很显然这凶手并没有立即杀死那些学生,都是伤了学生。比如,刀架在女生脖子上,挟持女生的时候,也没有杀死女生。
所以,我怀疑这男子就是一种泄愤的心理,可能对于自己过去遭遇的一种发泄。
但是,这明显带有报复社会的性质。
当然,这只是一种分析,事实以事实为准。
这才刚开学一个礼拜,9月7号湖南张家界,一中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***,早上六点半左右,有一男子手里拿着一把刀,在校门口伤害了3名学生之后,还挟持了一位女生作为人质。
还好最后经过民警和人民群众的努力,终于将歹徒制服,4个孩子也送往医院治疗,虽然4个学生身上有多处刀伤,但是目前都没有生命危险,这一点还算是***的,好在民警和周边的群众对这起突发***处理得比较果断,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。
据说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精神疾病患者,知情人说:这个人平时沉默寡言,不与人沟通,以前有过极端的行为,所以怀疑有可能是***,从网上流出的***可以看出来,犯罪嫌疑人挟持人质的时候,情绪比较激动,似乎想要同归于尽,不过具体是不是***患者?还有待后续的调查,需要医护人员鉴定。
不过也不排除另外的原因,有可能是为了报复社*,因为学生身体都较弱,所以才选择在校门口持械行凶,这些人因为遇到了什么事情导致压力过大,感觉活不下去,就产生了报复行为,这种人是最可怕的。
不过从这个事情也看出来,学校门口周边还是缺乏人员的保护,虽然现在校门口都有保安,但还是人力明显不足,我觉得应该加强校门口的安保工作,发现可疑人员应该立即上前盘查,杜绝此类***再次发生。
同时也奉劝这些想不开的人,你自己过不下去,没必要去伤害无辜的人,如果这次要不是警方和群众及时相救,那么这4个孩子有可能就有性命危险,现在想起来后果依然很可怕。现在嫌疑人已经被控制,相信此人终究会自作自受,自食恶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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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张家界桑植县十一学校附近。
这个男子的行凶劫持意图,4名学生。
而且是处于学校附近,目标人群明确。
动机是什么,为钱财,为情,和别人有仇,报复他人。
这个有可能属于临时起意,报复社会,对社会不满。
4名学生,目标群体直指弱势,没有什么防范意识和反抗能力的学生群体,而且都是十几岁的。
学校附近,人流量大,这个人作案可以更好的吸引别人的注意。
对于这种劫持者来说:劫持别人要钱,他得了钱也没用,花不了。
为情,十几岁的学生和他是不会有什么感情***。
最大的可能就是为了发泄,发泄心中对他人不满的情绪。
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。
我们在2023年2月16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中不难看出,被割喉的女子无生命危险,那么也就是说,这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,没有将这个女子杀死,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理解为,割喉就一定把这个人致死了。
既然没有死亡,那么公安机关就需要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进行,显示对这个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10日,是因为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但是后来对伤者进行鉴定,鉴定结果是轻伤,那么轻伤害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了,这个人就要按照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对犯罪嫌疑人***取刑事拘留了。
我们在通报中也看到,并不是说这个丈夫就是以***为目的对这个妻子进行割喉的,所以公安机关不能以涉嫌故意***罪进行立案,因此还是需要按照正常的打架斗殴的案件,根据流程伤情鉴定是必要的一个步骤,就和两个人打架,一个人用刀捅了另一个人,这种情况下一开始不是为了***而打架的,所以定性就不一样了。
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,可能有不当之处,请批评指正。关注我,我们一起交流学习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