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兴安岭的第一次火灾是在1987年5月6日发生的。这场火灾整整燃烧了28天,火场总面积为1.7万平方千米(包括境外部分),境内森林受害面积101万公顷,大火中丧生211人,烧伤266人,受灾居民1万多户,灾民5万余人。
被人民***、森林警察、人民群众共5.8万多人扑灭的。 由5.88多万军、警、民经过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,于6月2日彻底扑灭。人民的生命财产、国家的森林***损失惨重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。 人民***、森林警察、人民群众共5.8万多人参加的扑火战争自1987年5月6日始,先后历时28天,于6月2日火场清理完毕,火场明火、余火、暗火全部熄灭,至此,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大兴安岭扑火战争取得了全面的胜利。
人工扑灭,包括人民***、森林警察、人民群众共5.8万多人。 1987年5月6日始,先后历时28天,于6月2日火场清理完毕,火场明火、余火、暗火全部熄灭。 参加这次扑火的军、警、民工5.88万多人。其中:
1、***官兵3.4万多人。
2、森警、消防干净和专业扑火人员2100多人。 3、预备役民兵、林业职工和群众2.27万多人。
1987年大兴安岭那场火灾,一共有两个起火点,一个起火点在古莲林场实业区,是外来务工人员给割灌机加油违反操作引起的火灾。另一个在河湾林场实业区,是两个外来务工人员抽烟引起的火灾。